馬來西亞的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擁有獨立的稅收制度。聯邦財政部負責管理國家稅務事務,并負責制定稅收政策,該政策由內陸關稅局(收集直接稅)和皇家關稅局(收集間接稅)在其授權下實施。直接稅包括所得稅和石油稅;間接稅包括國產稅,關稅和進出口稅,銷售稅,服務稅和印花稅。州政府征收土地稅,礦產稅,森林稅,執照稅,娛樂稅和酒店稅,門牌稅等。
馬來西亞的主要稅收介紹
1.馬來西亞公司稅
目前,國內外公司的稅率為26%。但是,對于實收資本低于250萬令吉的公司,首50萬令吉收入的稅率為20%,下一項收入的稅率為26%。從2006年起的3年內,公司稅將從每年28%降低1個百分點。
2. 個人所得稅
適用0-28%的累進稅率,可免稅,起價為2500令吉。在馬來西亞短期居住且在馬來西亞工作少于60天的非居民免征其收入稅。
3.預扣稅
非居民公司或個人應按特別收入(動產使用,技術服務,提供廠房和機器安裝服務等)繳納10%的預扣稅,專利收入的10%,利息的15%,公開表演收入的15%,根據合同獲得的合同費用的15%,承包商15%,員工3%。
4.營業稅
對馬來西亞制造的所有產品和進口商品征收的稅,平均稅率為10%。
5.消費稅
稅率通常為5%,是根據服務或商品銷售的費用征收的,起點從150,000令吉至500,000令吉。
6.進口稅,大多數進口商品需繳納進口稅,稅率分為從價稅和特定稅,從價稅率在2%至300%之間。
7. 出口稅,馬來西亞對包括原油,原木,鋸材和棕櫚油等資源產品的出口征收出口稅。
8. 印花稅
首次營業資產達到RM100,000時,將征收1%的印花稅,超出此數額時,將征收2%的印花稅。對于流通票據,稅率為0.3%。
9.國產稅
部分本地生產的特定產品,包括香煙,酒精,紙碟,汽車等,均需繳納國產稅。